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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 01-16
    国家数据局等部门关于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
    来源:国家数据局
    国家数据局等部门关于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国数资源〔2024〕125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数据管理部门、党委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国资委: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或合法获取、持有的数据,是企业发展的重要资源。加强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是推进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建设、实现数据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的重要举措,是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市场环境的必然要求。为充分释放企业数据资源价值,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数据发展和安全,以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主线,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为关键,以健全企业数据权益实现机制为重点,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分类推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提升企业竞争力,赋能产业数字化转型,助力提升治理效能和公共服务能力,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健全企业数据权益实现机制(一)完善企业数据权益形成机制。企业对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或合法获取、持有的数据,依法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民商事合同或行政协议约定的各类数据权益。推动数据持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等分置运行,鼓励探索市场化、场景化的“授权使用、分享收益”新模式。企业行使数据权益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诚信原则,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二)完善企业数据权益保护机制。支持企业依法依规对其合法获取、持有的数据进行开发利用、流通交易,保护其经营收益等合法权益。企业有权依法或依合同约定,自主或委托他人基于其合法获取、持有的数据开发数据产品或提供数据服务。鼓励企业采取共享开放、交换交易、资源置换等多种方式流通数据,促进数据产品和服务创新开发、高效流通和价值复用。建立健全数据权益流转机制和多元化争议处理机制,在企业发生合并、分立、解散、被宣告破产时,推动相关权利和义务依法依规同步转移。(三)健全企业数据收益分配机制。构建公平高效的数据要素价值分配机制,引导企业在数据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供给、流通、使用中实现数据价值的创造和提升。坚持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根据相关主体在数据产品和服务价值形成过程的实际作用,获得与其贡献相称的收益。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探索建立数据产品和服务的收益分配调节机制。企业承担政府和公共事业相关系统建设运维形成或获取的数据资源,其开发利用行为应严格遵守公共数据资源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和协议约定。三、培育企业数字化竞争力(四)提高数据治理能力。鼓励企业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健全数据资源管理机制。推动数据管理相关国家标准贯标,规范开展数据治理能力评估,强化企业数据治理和质量管理能力建设。大力推广云计算、边缘计算、大数据分析等平台服务,支持企业开发和使用智能化工具,建立覆盖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管理等各环节的数据资源体系。落实国家数据分类分级和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法规要求,在防范实质性风险前提下,鼓励企业针对不同敏感级别的数据和数据处理场景,采取差异化的数据安全与合规管理措施,优化对同类型数据处理行为的内部合规审批流程,加强数据流转分析和风险监测。鼓励企业采用可信数据空间、区块链、隐私计算、匿名化等技术模式,促进数据安全流动和开发利用。(五)促进企业创新发展。引导企业加快向数据驱动的经营模式转型,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决策,推动实现流程优化、组织重塑、效率提升。鼓励企业强化多源数据整合分析,准确把握供需结构、客户偏好、价格变化趋势,提升企业洞察市场和适应市场的能力。支持企业打通生产制造、流通销售与供应链等数据,实现系统化、高效化管理,提高企业资源配置和运营效率。支持企业利用数据分析、数字仿真等技术,加快产品迭代,提升创新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四、赋能产业转型升级(六)推进产业链协同创新。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发挥带头作用,带动上下游企业共建场景驱动、技术兼容、标准互通的行业可信数据空间,促进大中小企业数据共享共用。鼓励探索创新基于可信第三方的行业可信数据空间建设运营模式,推动跨行业、跨领域数据流动和融合利用。实施“国有企业数据效能提升行动”,加快构建国资央企大数据体系,赋能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国有企业数据管理机制,优化科技创新考核指标体系。(七)支持企业开放数据服务能力。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等创新数据运营模式,开发决策参考、市场营销、需求定制、风险管理等数据产品和服务,更好服务各类经营主体。发挥可信第三方作用,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建立互信合作机制,加速要素流通、重组和融合创新。支持发展产业互联网平台,提升工业互联网应用质效,促进产业数据高效汇聚和协同利用。(八)助力中小企业用数创新。引导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等提供普惠性数据产品和技术工具,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鼓励行政事业单位依法采购提供公共服务和履行职责所需的数据产品和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性数据服务。支持各类公共服务平台、行业服务平台开设企业数据服务专区,为中小企业办事创业、经营决策、合规治理提供数据支撑。加大对中小企业数据治理和应用的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发放数据券、算法券和算力券,降低中小企业治数用数成本。五、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九)激发数字经济发展新动能。制定数据产业发展促进政策,围绕数据采集汇聚、计算存储、流通交易、开发利用和安全治理,培育壮大数据企业。支持企业面向人工智能发展,开发高质量数据集。在科研、制造、农业、能源、交通、金融、通信、广电、医疗、教育、商贸流通、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打造一批示范带动性强的人工智能创新应用,深化“人工智能+”应用赋能千行百业。聚焦无人驾驶、具身智能、低空经济等数据密集型产业发展需求,加速数智融合关键技术创新。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组织机制作用,推动建立数据开放社区,支持开源数据集建设。健全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机制,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科学数据有序开放,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十)促进社会治理和服务模式创新。拓展企业数据在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基层治理等领域的应用,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发挥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创新引领作用,加快数据驱动的服务模式创新,持续引领消费、文化、娱乐、健康等生活方式变革。推动建立新型政企合作机制,鼓励企业参与共建城市可信数据空间,围绕智慧交通、智慧文旅、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养老、智慧商圈、数字乡村等重点场景,深化公共数据和企业数据融合应用,赋能城市治理、公共服务和产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六、营造开放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十一)健全数据流通利用服务体系。鼓励探索多元化数据流通利用方式,发展数据经纪、数据托管等新业态、新模式,提升数据流通效率。在国家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框架下,推动建立跨主体数据流通技术标准,适度超前布局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完善行业数据标准规范,推进元数据、主数据等基础性、通用性数据标准建设。鼓励专业机构提供企业数据治理和质量评价服务,促进提升数据资源质量。鼓励企业强化数据治理、产品开发、价值挖掘和应用创新,积极开展数据资源入表,推动数据资产合规利用、规范管理。健全数据资源价值评估服务体系,探索数据资源化、产品化、价值化、资产化的可行路径。(十二)扩大数据领域高水平开放。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数据治理规则和技术标准制定。支持企业优化业务布局,积极开拓全球数据市场。聚焦优质数据资源开发、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应用创新等方面,依法依规引进基础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数据企业。促进和规范企业数据跨境流动,支持地方建设国际数据港、数据跨境服务中心等,为全球数据资源共享开发、产业创新合作创造条件。(十三)提升数据安全合规治理效能。完善数据联管联治机制,强化部门协调和央地协同,推动包容审慎监管。针对新技术应用和新模式新业态,探索建立“沙盒监管”机制,构建鼓励创新、弹性包容的治理环境。健全政企沟通机制,稳定企业合规预期。推动制定行业数据分类分级标准,健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安全技术规范。健全数据安全管理、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制度。强化行业自律建设,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七、保障措施加强人才培养,构建以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为主体,继续教育为补充的数据要素相关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支持以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方式,培养数据治理、数据分析、数据合规、数据标注、人工智能训练等方面的技术技能人才。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推动重点领域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可信数据空间建设等。各级数据、网信、工信、公安、国资委等相关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细化任务分工,抓好推进落实。各地区相关部门因地制宜做好各类要素保障,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国 家 数 据 局中 央 网 信 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 安 部国务院国资委2024年12月20日
  • 2025 01-16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 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官微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 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数据〔2025〕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数据管理部门、党委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 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1月6日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 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数据流通安全治理规则是数据基础制度的重要内容。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建立健全数据流通安全治理机制,提升数据安全治理能力,促进数据要素合规高效流通利用,释放数据价值,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数据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坚持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将安全贯穿数据供给、流通、使用全过程,落实国家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明晰数据流通中的安全治理规则,加强数据流通安全技术应用和产业培育,完善权益保护和责任界定机制,提升安全治理能力,防范数据滥用风险,坚决维护国家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以成本最小化实现安全最优化,推动数据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充分释放数据价值,促进数据开发利用。到2027年底,规则明晰、产业繁荣、多方协同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体系基本构建,数据合规高效流通机制更加完善,治理效能显著提升,为繁荣数据市场、释放数据价值提供坚强保障。二、主要任务(一)明晰企业数据流通安全规则。支持企业通过编制数据资源目录、分析流通过程安全风险、制定分类分级保护措施等方式,提升数据治理能力。鼓励企事业单位设立首席数据官,加强数据治理和数据开发利用。数据处理者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识别、申报重要数据,并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确认为重要数据的,相关地区、部门应当及时向数据处理者告知或公开发布。数据处理者对外提供重要数据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业主管部门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经济运行、社会稳定、公共健康和安全。鼓励开展数据脱敏等研究,对于经脱敏等技术处理后,依据所属行业领域的分类分级标准规范重新识别为一般数据的,可按照一般数据开展流通交易。(二)加强公共数据流通安全管理。政务数据共享过程中,数据提供方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政务数据共享范围、用途、条件,承担数据提供前的安全管理责任,探索建立数据接收方数据安全管理风险评估制度,确保数据在安全前提下有序共享。数据接收方按照“谁经手、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承担数据接收后的安全管理责任。有关地方和部门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应依据有关要求明确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构的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加强关联风险识别和管控,保护公共数据安全。(三)强化个人数据流通保障。完善个人数据权益保障机制。对于个人数据流通,应当依法依规取得个人同意或经过匿名化处理,不得通过强迫、欺诈、误导等方式取得个人同意。制定个人信息匿名化相关标准规范,明确匿名化操作规范、技术指标和流通环境要求。鼓励采用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等多种方式,强化个人信息保护。健全个人信息保护投诉、举报、受理、处置渠道。(四)完善数据流通安全责任界定机制。数据提供方应当确保数据来源合法,数据接收方应严格按照要求使用数据,防止超范围使用。鼓励供需双方在数据流通交易合同中约定各自权责范围,清晰界定权责边界。探索建立数据流通安全审计和溯源机制,融合应用数字水印、数据指纹、区块链等技术手段,高效支撑数据流通过程中的取证和定责。支持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港)等地方开展先行先试,围绕数据流通交易溯源机制、重点场景安全治理标准、重点场景安全责任界定机制等,探索新型治理模式,提高治理效能。(五)加强数据流通安全技术应用。支持数据流通安全技术创新,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标准,引导企业按照数据分类分级保护要求,采取不同的安全技术开展数据流通。对于不涉及风险问题的一般数据,鼓励自行采取必要安全措施进行流通利用。对于未认定为重要数据,但企业认为涉及重要经营信息的,鼓励数据提供方、数据接收方接入和使用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促进数据安全流动。对于重要数据,在保护国家安全、个人隐私和确保公共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通过“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数据可控可计量”等方式,依法依规实现数据价值开发。(六)丰富数据流通安全服务供给。繁荣数据安全服务市场,壮大数据安全治理服务规模,创新数据安全服务业态。支持数据安全服务机构加强基础理论研究、核心技术攻关和产品创新应用,向规模化、专业化、一体化方向发展,提升安全服务效能,降低应用成本。培育数据流通安全检测评估、安全审计等服务,健全有利于数据流通主体互信的市场化机制。丰富数据托管等服务供给,研究探索为数据安全提供保险保障的可行方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拓展面向中小企业的数据安全托管服务。(七)防范数据滥用风险。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数据的黑灰产业,加强敏感个人信息保护,限制超出授权范围使用个人信息。依法依规惩处利用数据开展垄断、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维护各方主体权益和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在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下,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数据安全风险监测,持续增强风险分析、监测和处置能力,防范发生系统性、大范围数据安全风险,维护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研究完善数据流通安全事故或纠纷处置机制,提升流通风险应对能力。强化部门协同,加强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执法协同,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和协同配合,提高监管效能。组织发布数据流通安全治理典型案例,充分发挥示范作用,营造“一地创新、全国共享”“一企创新、多企复用”的创新环境,促进数据安全有序流通。
  • 2025 01-16
    全国首例!武汉车网智联公司完成智能网联测试道路评估数据产品场内交易
    来源:-
    12月20日,首届大军山·智能汽车科技大会在武汉经开区举行。汽车行业领军企业负责人、专家学者、行业组织代表齐聚车谷,围绕“迎接汽车全面智能化时代”主题,探讨智能汽车产业发展的前沿趋势与关键议题,共同探索构建智能汽车产业新生态。本次大会由武汉经开区管委会、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机械行业分会共同举办。东风汽车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尤峥,中国信科集团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陈山枝,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黎苑楚,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张永伟,市委常委、武汉经开区工委书记刘子清,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陈劲超,市投资促进局局长张智,武汉经开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唐超,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机械行业分会副会长周海明,湖北联投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雷宗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首席科学家、醇氢生态公司总经理刘汉如出席大会。本次大会由武汉经开区管委会、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机械行业分会共同举办。东风汽车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尤峥,中国信科集团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陈山枝,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黎苑楚,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张永伟,市委常委、武汉经开区工委书记刘子清,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陈劲超,市投资促进局局长张智,武汉经开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唐超,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机械行业分会副会长周海明,湖北联投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雷宗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首席科学家、醇氢生态公司总经理刘汉如出席大会。会上迎来重大时刻,“中部数据流通服务中心-武汉经开运营中心”正式揭牌成立,并由武汉车网智联测试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车网智联公司”)运营。同时,武汉车网智联公司获湖北数据集团中部数据流通服务中心颁发的《数据资产登记证书》、《数据产权登记证书》等五项权威数据证书,更完成了国内首例“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道路安全风险等级评估”数据产品的发布与场内交易。武汉车网智联公司是国家智能网联汽车(武汉)测试示范区的核心运营公司和武汉“车路云一体化”运营主体,也是国内领先的智能网联场景综合运营服务商。依托智能网联国家级试点的“武汉实践”,已经积累了丰富的车、路、云数据资源和领先的管理经验。中部数据流通服务中心是湖北省级的数据流通综合服务机构,承载着数据产权登记、数据流通交易及数据价值化服务三大核心职能。旨在帮助各组织、各地区盘活“沉睡数据”,以数据赋能千行百业。值得一提的是,今年9月,武汉车网智联公司等12家领军企业已作为首批数商入驻该中心。新揭牌的“中部数据流通服务中心-武汉经开运营中心”,将由武汉车网智联公司负责运营,致力于帮助经开区企业发掘数据潜能,提升数据流通的规模与质量,为武汉经开区培育繁荣的数商生态,进一步激活数据要素市场,并充分发挥数据的乘数效应。数据资产登记证书和数据产权登记证书,这两大证书分别是对数据资产条件认定以及主体持有数据权属的重要证明,是数据交易和资产化的基石。此次双证书的颁发,不仅凸显了武汉车网智联公司在智能网联数据管理和利用上的领先能力,也为湖北省乃至全国的智能网联数据产权保护和数据要素市场化提供了示范。此次交易的“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道路安全风险等级评估”数据产品,基于武汉市所有智能网联开放测试道路的风险评估数据库,填补了行业内的数据空白。该数据不仅服务于政府管理部门,还将为汽车、保险、金融、交通等多个行业赋能。2022年武汉市发布全国首个城市级智能网联道路建设标准。基于该标准,武汉车网智联公司对相关道路进行了风险等级评估并支撑武汉市智能网联开放测试道路扩容到3379公里,覆盖全市13个区,规模位居全国之首。
  • 2024 11-05
    全国首个!光谷建设达成地下信息管网数据资产交易
    来源:-
    近日,在中部数据流通服务中心的支持下,光谷建设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光谷信息管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网公司”)成功完成“管网跟踪维护数据集”的数据资产入表,并获批信息管网领域数据资产登记证书。这标志着国内城市地下信息管网领域首个数据资产入表案例的诞生。 与此同时,该数据资产在获得湖北省数据资产登记证书、数据产权登记证书、数据交易标的登记证书及数商入驻证书后,市场需求活跃,不久便达成了首单交易,开创了信息管网领域数据资产流通的崭新开端。数据资产吸引多方投入 数据资产入表,即将企业所拥有的各种数据资源,视为企业的资产之一,纳入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进行管理和利用的过程。通过入表可以提升企业对数据资产的价值认知,体现数据资产的经济价值,在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帮助企业更好地管理数据的获取、存储、处理、共享和使用,实现数据资产的交易定价和市场融合。 目前,数据资产入表工作在全国正呈现出积极向好的态势,仅2024年上半年就有41家上市企业开展了数据资产入表工作,涉及金额共计13.64亿元,涉及电力设备、国防军工、交通运输、商贸零售等14个领域。持续深耕管网建设领域 管网公司作为光谷建设公司布局城市管网、智慧城市、数字经济的重要抓手,十余年来深耕区内信息管网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累计建成了超3000管孔公里的信息管网,各类管道建设规模达10000管孔公里,在有效提升区域信息化水平的同时,也积累了大量的生产数据、维护数据及经营数据。通过整理、打包、入表形成的数据产品,将对管网公司今后的经营和产品开发等提供有力的保障,同时也为后续东湖高新区的管道建设、管道维护及市政规划提供数据支撑。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 今年以来,光谷建设公司按照东湖高新区管委会的总体部署,稳步加强子公司建设,在片区开发、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新能源、康养、规划设计咨询、园林施工、储备林投资开发、城市燃气管道改造、电梯销售和维护、新能源汽车销售等方面积极作为,不断完善壮大城市建设运营全产业链,特别是以组建武汉光谷数字新基建发展有限公司为抓手,提升城市智能化服务水平和统筹治理能力,加快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本次的信息管网入表还是光谷建设公司持续推进“三资”工作、探索数字化转型的重要举措,东湖高新区信息管网领域数据资产也据此实现了零的突破,标志着光谷的建设信息数据资产化迈出了从0到1的关键一步,为东湖高新区数据要素产业优质发展夯实了基础。 后续,光谷建设公司还将深入挖掘内部数据要素,稳步实施数据价值化,着力拓展数据登记综合服务、数据资产入表专项服务、数据交易撮合等市场活动,努力打造契合市场需要的新质生产力。
  • 2024 11-05
    全国首单智慧楼宇数据资产入表!中部数据流通服务中心助力洪山科投数据资产化实践
    来源:-
    近日,在洪山区委区政府坚持盘活国有“三资”,激活数据要素价值的战略部署下,区数据局指导武汉洪山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山科投”)顺利完成了“楼宇智慧运营产品”数据资产入表工作,这标志着全国首例楼宇智慧运营数据资产入表案例顺利落地,洪山科投在数据资产化方面取得了里程碑式的进展,并成为洪山区企业数据资产化实践的先行者。 近年来,洪山科投以服务域内企业、促进经济发展为核心,将创投楼宇打造与科创孵化紧密结合。其旗下子公司湖北智慧大数据公司参与研发的智慧楼宇运营系统,围绕“人工智能、互联网与新一代技术研发”,构建了完整的科技企业服务生态链,积累了丰富的数据资源。在此背景下,中部数据流通服务中心联合“湖北省第三方服务机构数商生态”为洪山科投提供了“一站式”解决方案。经过多方访谈与调研,围绕洪山科投智慧楼宇运营系统进行了数据资源盘点、质量评估、合规评估、成本归集、资产评估等规范流程操作,助力洪山科投成功完成数据产品的“产权登记+入表+本地上架”。 洪山区正致力于引领数据资产管理新风潮,推动区域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本次洪山科投数据资产入表工作的顺利落地,不仅优化了企业自身数据管理能力,还充分挖掘了数据资产在创造经济价值方面的巨大潜力。后续洪山科投还将持续整合完善智慧楼宇运营系统数据资源,为洪山区的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贡献力量。
  • 2024 10-21
    湖北数据集团联合发起全国数据集团联盟,助力数据市场化发展
    来源:-
    10月20日,在上海全球数商大会上,全国数据集团联盟正式成立,湖北数据集团总经理李晓宇代表数据集团出席成立仪式。作为首批发起成员单位,湖北数据集团积极参与并推动联盟的组建。此次联盟的成立,旨在通过“数据共享”、“技术共享”和“场景共享”,有效应对各地在数据资源整合、应用场景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共性问题,推动全国数据市场的高效发展。 联盟计划在成立后的三年内,各成员单位将共同实现100个数据资源的跨区域共享、100项技术交流以及100个应用开发场景的跨领域合作。这些举措将有力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地方经济注入活力,促进高质量发展。 为全国数据集团联盟的发起单位,湖北数据集团始终坚持“互联、众创、共赢”的核心价值观。期许通过联盟平台,进一步深入与各省份数据集团的合作,推动数据资源的高效流通与技术创新,共同构建完善的数据要素产业生态。
  • 2024 10-21
    中部数据流通服务中心正式揭牌!12家数商签约入驻
    来源:-
    9月26日,首届湖北省数据要素创新大会暨2024年“数据要素×”大赛湖北分赛颁奖仪式上,中部数据流通服务中心正式揭牌。据介绍,该中心具备数据产权登记、数据流通交易、数据价值化服务三大核心职能,将立足湖北、辐射中部、面向全国,帮助各组织、各地区盘活“沉睡数据”,以数据赋能千行百业。揭牌当天,湖北供应链物流公共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长峡数字能源科技(湖北)有限公司、宜昌城市大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等12家数商签约入驻。中部数据流通综合服务平台和湖北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也同步上线,以“组合拳”形式为中部数据流通服务中心提供技术支持,以保障数据流通交易全流程安全顺畅。此外,湖北数据集团在现场公布了湖北省数商联合会的筹建蓝图,并诚挚邀请业界同仁加入这一“数商共同体”,携手构建繁荣共生、创新发展的数商生态,共同推动湖北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 2023 08-10
    推动数据高效流通,构筑数字经济新优势
    来源:新闻联播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数字经济。今年上半年,我国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不断释放数据要素潜能,助力数字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我国数据资源体系建设蓬勃发展。在上海,以张江科学城为载体正在打造数据要素产业集群。在福建,大数据交易所去年成立以来带动总产值已超过42亿元。在陕西,已有20多个省级部门启动应用政府数据共享平台,探索数据合作新模式。 数据资源是数字中国建设的核心要素。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数据资源发展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促进数据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统筹推进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 2022年底,国家出台“数据二十条”,从数据产权、流通交易等四方面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今年年初,《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发布,强调畅通数据资源大循环;组建国家数据局,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随着顶层设计的持续完善,我国数据要素大市场落地加快布局。 截至目前,全国已成立48家数据交易机构,数据资产评估、登记结算等市场运营体系加快建设,数据采集、存储、应用等领域专业化企业快速发展,数据要素产业体系初步形成。在深圳数据交易所,成立以来已推出了1500多个数据产品。 当前,我国数据要素产业生态逐步健全,已发布33项大数据领域国家标准,数据要素流通标准体系逐步建立。广东、天津等多地探索建立“首席数据官”机制,加快培育数据管理人才。建设成立12个大数据领域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产业集聚效益持续激发。 随着各地加快探索数据流通新模式、创新场景应用,数据要素价值的持续释放正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2022年,我国大数据产业规模达1.57万亿元,同比增长18%;数据产量达8.1ZB,同比增长22.7%,占全球数据总产量10.5%。数据资源供给能力和流通应用创新不断提升,数据要素正成为劳动力、土地、资本、技术之外最先进、最活跃的新生产要素。
  • 2023 06-19
    湖北数据集团正式成立
    来源:新华网
    2023年6月6日,据湖北联投消息,由湖北联投旗下数字产业板块独资成立的湖北数据集团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正式注册成立,标志着湖北省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迈出了突破性的一步,为湖北省打造“三高地、两基地”战略目标提供重要支撑。 率先布局湖北数据要素市场 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指尖政务服务130+亿次,政务数据物理汇集400+亿条,六大基础数据库和30个主题数据库,城市、建造、产业、医疗、物流、工业等20+类行业应用场景,鄂汇办APP、健康武汉、省联网售票平台等C端用户近1亿...... 近年来,湖北联投积极谋划、主动作为,依托旗下湖北省数产集团在数字产业培育发展和数字湖北建设中沉淀的数据治理与服务能力,创新推动数字产业发展,布局构建湖北省数据要素市场。此次成立湖北数据集团,既是湖北联投创建一流企业、实现价值提升的重大战略举措,也为湖北建设全国数字经济发展高地注入了新的动能。 打造两大平台 数据要素是数字经济深化发展的核心引擎。湖北数据集团贯彻落实湖北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率先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领域先行先试先闯,成为“数据二十条”发布后全国最新一批具有功能保障属性的数据要素市场运营主体。 据湖北数据集团运营研究团队介绍,近年来,团队先后调研了北京、上海、福建、深圳、河南等地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情况,系统归纳总结了外省数据集团、数据交易所(中心)的建设经验。在充分吸收消化的基础上,该团队对湖北数据流通交易运营模式进行深化设计,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性进展。 目前,湖北数据集团正集中优势资源力量推进核心业务发展。公司自主研发的“湖北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和“湖北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平台”月底上线后,将为全省数据要素市场构建数据基础设施,搭建起公共数据资产化运营和多元化数据融合的“大平台”,推动湖北省数据要素市场高效配置,释放数据红利。 湖北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即以政务数据、公共服务数据汇集为基础,通过隐私计算对数据资产进行安全处理,实现政府国有数据资产市场化应用和价值挖掘。形成数据服务产品后,面向政府、社会、产业及个人提供服务,实现数据资产价值变现。同时,配合政府部门探索新型数据监管模式。 湖北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平台,即通过建设统一的交易规则、交易标准、交易机制、交易平台、交易监管等体系,促进各类主体之间的数据共享、开放、交易与合作,激发数据资源的创新活力和社会效益。 力争成为全国领先的数据要素全场景综合服务商 当前,湖北数据集团已明确“1+2+3+N”战略布局,即立足省数据要素市场化运营“1”大主体;搭建“2”大平台;推动“数据资源-数据资产-数据资本”“3”级联动开发;在北斗产业、城市基础数据、国资国企、金融、光谷、鄂州等“N”个行业和区域开展试点工作。 作为业务破冰的第一步,湖北数据集团正在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按照“分步实施、试点突破、统筹运营、数实融合”原则逐步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和行业标准,推动数字产业快速集聚和“链化”发展。 据了解,湖北数据集团已正式获得湖北建设信息中心官方授权并开展相关研究工作,探索一套安全可行的数据授权运营模式。例如,在住建数据领域,技术团队针对住建数据资源特点和银行涉房业务需求,联合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研发住建领域数据产品,对不动产证明号、坐落位置、交易面积、交易金额等近20个标准字段进行指标加工和数据建模,将房产基本信息、房产交易信息等脱敏加工,实现金融服务数字化转型。房屋期转现信息验证产品、房产交易动态指数报告2项数据产品已进入终试环节。 通过建立新的数据运营模式,沉睡的数据将实现深度价值挖掘应用、隐私安全保护以及数据产品融通,为数据持有者、数据需求者和生态技术服务商提供数据产品、交易撮合和数据融通安全服务。另一方面,新的数据运营模式也将为湖北省数字化治理、产业数字化转型和区域数字经济招商引资引才增添新活力,有利于打通华中数据要素市场上下游,形成全生命周期产业链闭环,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速向前。 未来,湖北数据集团将以探索适应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示范路径和交易样板为目标,力争建设成全国领先的数据交易机构及数据流通交易基础设施服务商,形成数据流通交易的“湖北经验”。
  • 2023 08-10
    政策前沿 | 重磅!一图读懂《湖北省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实施方案》
    来源:湖北省数产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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